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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设施设备购置费》工作市场调研的函

发布时间:2023-06-21 10:59:00 浏览次数:

为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设施设备购置费》项目的市场调研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再次向社会发布公告,请有意向的单位按要求递交相关资料。

一、项目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搬迁新馆后所需的设施设备。

(一)采购内容

包含办公家具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报告厅会标屏、会议室会议系统设备、活动室乐器设备、剧场舞美中心设备、音乐工作室、直播录播设备采编设备、安全防控设备、地胶窗帘装饰画雕塑、环境清洁设备、后勤运营保障设备、档案室设备及整理、党建文化墙建设等十四项。具体参数和数量见附件。

(二)采购标的

合计采购标的1120万元。

二、项目实施要求

1.资质资格:有相关业务经验,具有相关从业资格,可提供专业稳定的售后运营服务。

1)要求企业实力强、具有可靠良好的资信状况。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询价响应的前三年内没有法律纠纷及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安全:投标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协议。

三、成果要求

1.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设施设备参数要求完成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验收。

2.按照不低于行业水准的要求,提供设施设备的整体运营维护及日常维护。

四、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安装完成交付采购人使用。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各内容要求,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应包括不同类型的设施设备参数及其具体的组合方案,并提供各项报价明细和总价(包含税费等),从事相关业务的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1)供应商提供的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文件内容、技术标准没有实质性响应附件参数要求。

(二)报送时间要求

调研文件须在本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4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邮箱:1913769505@qq.com。

(三)注意事项

我单位不负担此次活动方案征集所产生的费用,此次活动方案的征集仅作为下一步政府采购的参考。

人:王松

联系方式:18047152598

附件: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设施设备购置参数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

2023年6月21日


附件下载: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设施设备购置参数和数量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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