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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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关于开展《2023年度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工作市场调研的函

发布时间:2023-05-04 09:45:00 浏览次数:
  根据《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十四五”建设指南》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馆拟开展《2023年度公共文化云项目建设》市场需求调研工作,有意向的单位可按要求递交相关资料。
  一、建设内容
  本项目旨在通过数字化手段,提高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的艺术普及服务水平和全民文化素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相结合,推广内蒙古地方特色文化资源,打造数字文化馆,实现数字文化资源的共享、互动和传播。建设内容如下:
  1. 实现6场全民艺术普及国家文化云直播,采集数字资源不少于1TB,年度总服务不少于100万人次。
  2. 在国家公共文化云和内蒙古文化云发布展示四季村晚全区品牌群众文化活动。
  3. 采集全区文化场馆及其活动信息3567条,丰富文化资源库。
  4. 建设或优化艺术普及数字资源时长10小时,制作课程资源包含教学知识点视频、课程介绍、教学大纲、试题库、演示文稿等慕课要素以及在线答疑解惑,对所制作课程在国家文化云和内蒙古文化云进行推广,推广人次不少于2000人次。
  5. 开展内蒙古自治区赶大集专区建设,以促进艺术普及文创消费,开展本地赶大集专区建设与运营,举办区域性及地方性文采会活动,并同步到全国公共文化和旅游产品交易平台。
  6. 提升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能力,通过线上发布、线下参与等直播方式相结合,以更好促进业务发展。
  二、 服务期限
  一年(2023年5月-2023年12月)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各内容要求,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应包括具体活动开展方案、开展时间、开展方式、人员及设备配备等内容,并提供各项报价明细和总价(包含税费等)和从事相关业务的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要求提供的文件将不作为参考依据。
  (二)报送时间要求
  调研文件须在本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7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邮箱:nmgzzqwhg@163.com
  (三)注意事项
  我馆不负担此次活动方案征集所产生的费用,此次活动方案的征集仅作为下一步政府采购的参考。
  联系人:王松

  联系方式:18047152598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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